今天给朋友们带来的是类推机制的句子有哪些的语句,其中也包含类推机制举例的句子,如果正好有您的喜欢的句子,看完后有感悟,可在评论论区留言!
句子目录预览:
类比论证的例子10个是什么?
类比论证的10个例子有鲁迅先生,闻一多,许可,庄子,老子,孙子,墨子,老舍先生等人的例子。
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一文中,以尼采不是太阳,也没有无尽的光和热,类比到中国也不是太阳,也没有无尽的光和热,不可能一味的给予,除非中国像尼采那样疯掉。
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经过了一个归纳和演绎程序即:从已知的某个或某些对象具有某情况,经过归纳得出某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这情况,然后再经过一个演绎得出另一个对象也具有这个情况。现代类比法是“类推”。
类比法的作用是“由此及彼”。如果把“此”看作是前提,“彼”看作是结论,那么类比思维的过程就是一个推理过程。古典类比法认为,如果我们在比较过程中发现被比较的对象有越来越多的共同点,并且知道其中一个对象有某种情况而另一个对象还没有发现这个情况。
类比论证方法
许可的哨子用生活中的实物“哨子”来类比许多人所追求的、对其价值作出错误估价的事物,人们为了“哨子”而付出了过高的代价,从而论证了论点。这样通过比喻论证使所论述的道理浅显透彻,形象易懂,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类比法也叫“比较类推法”,是指由一类事物所具有的某种属性,可以推测与其类似的事物也应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方法。其结论必须由实验来检验,类比对象间共有的属性越多,则类比结论的可靠性越大。
类比句子大全
梅花有坚韧的意志,才能在寒冷的季节绽放
竹子有高风亮节的精神,才能高高挺立
类比论证的简单例子有哪些?
1、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类比论证的典型例子其实不少人都见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段话出自战国时期富于雄辩色彩的孟子。为了证明舍生取义的道理,孟子拿鱼和熊掌的关系与生和义的关系进行类比,两者在的共同点都是“舍轻取重”,由“舍鱼而取熊掌”引出“舍生而取义”的道理。
由此可见,类比论证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由于需要找到相同特点,建议大家可以在日常写作中经常练习此种方法,在考试中方能类比得当。
2、“幸运之神”的传说
在捷克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圣约翰·内波穆克曾是国王瓦茨拉夫四世王后的忏悔牧师。国王因怀疑王后与别人有私情,便找到内波穆克,要求他说出王后在祷告时透露的隐私。但内波穆克恪守教规,拒绝国王的要求。国王恼羞成怒,命士兵将内波穆克从查理大桥上扔进了河里。
在传说中,内波穆克被河水淹没的一刹那,上方的天空中突然奇迹般出现了五颗闪烁的星星,似乎是要哀悼他的离去。从此,在捷克人眼中,内波穆克成了为保守秘密,保护美好情感而不惜牺牲生命的英雄。并被看作是幸运之神。
简介
类比证论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
其中,“相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没有它,就无法进行类推;“比较类推”是这种论证方法的根本标志,没有这个推理过程,就达不到证明论点的目的;“已知事物”是这种论证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为所要论述的主体事物服务的客体事物,没有这个条件,不能使类推的道理明显化,不易为读者接受,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
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
《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作者把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即受蒙蔽的这一性质类推到了齐王的身上,生动地证明了“王之蔽甚矣”这一论点。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所以,实质上是一些特殊的论据。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类比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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